今天的赵丽颖微博开屏真的很“上头”。
NARS,2018年7月,曾经使用吸D艺人柯震东活动站台来恶心人的美国(原为法国品牌,后被资生堂收购)彩妆品牌,一度被网友疯狂抵制,要求道歉。
针对这起事件,“共青团中央”点评到:
“哪怕只是NARS的一个眼影,都有毒贩的提成。”
随后NARS发布一个公开声明表示歉意,被指出态度敷衍。
紧接着,有网友指出请柯震东站台的“骚操作”是TW区的问题。在公关危机爆发后,内地区的品牌邀请《湄公河行动》中饰演缉毒警察的张涵予代言,想要洗去之前的污名。
不接受道歉的网友表示,无视缉毒警察的牺牲,伤害大众对品牌的信任和感情是一句简单的道歉无法抹平的。反正市场上可替代的产品这么多,没必要受这份糟心罪。
同年11月,杜嘉班纳辱华事件闹得沸沸扬扬,热心网友盘点了一份涉嫌辱华的外国品牌名单,其中也包括了因邀请吸D艺人柯震东被骂不久的NARS。
还有消息指出,NARS还涉嫌资金支持台D和藏D,但目前网上没有查证。
NARS这个品牌最初打着“污妖”的名号进入中国市场,产品起名“高潮、深H、欲望”等,打各种擦边球宣传。
宣传严辞向来公开“搞颜色”,品牌给人印象并不高级。
当年采用蔡依林作为“中国区首位品牌大使”,就曾被质疑品牌暗戳戳搞内涵。蔡依林的立场问题这些年来多有微词,前后两次使用有争议的艺人为品牌宣传,难免让人觉得不是巧合,就是蔫坏的心眼想要恶心人。
最早看到赵丽颖和NARS的合作消息是在今年1月份,品牌也在2月份官宣赵丽颖成为品牌大使。
但是作为一般网友,今天看到微博上的开屏才注意到此事,此时的赵丽颖粉丝已经开始疯狂夸赞偶像人美还认真搞事业,纷纷晒购买图支持偶像。
前几天赵丽颖粉丝还在因为其新剧《野蛮生长》可能二搭王一博而发大字报讨伐工作室,就曾上过热搜。粉丝希望自己的偶像不要再跟王一博合作,觉得工作室是在不断消费自己的偶像,跟重复的演员合作只会拖后腿。
作为一名吃瓜网友,看多了太多粉丝干涉偶像工作的事情,动不动就集体换黑头像或是后援会停摆,以此来表达不满的情绪,要挟明星工作团队妥协。
先不说重复合作一名演员是否会影响到演员的事业,粉丝稍有不满就上纲上线搞舆论战,将一点情绪发酵成自己偶像的负面舆情,被别人看笑话。
首先,在行业里跟某位演员二搭或是多次合作,是工作需要也是敬业的表现,粉丝无权干涉。明星的团队会有自己专业的考虑,就算有不好的结果也是由明星团队自己承担和解决,轮不到粉丝指手画脚。
其次,与此在一个二搭谣言上追根究底,穷追猛打,还不如在你们偶像商务合作对象有负面时踊跃指出,而不是一方面夸赞自己偶像有能力,另一方面选择性眼瞎因为偶像而支持品牌。
前段时间张哲瀚事件引发的深思:“是否选用一个有粉丝基础的偶像,就能达到引导粉丝们舆论,麻痹认知,颠倒黑白的结果。”
在吴亦凡和张哲瀚这两件事上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所谓的粉丝们为了偶像,可以无视法律,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依旧可以不问缘由地力挺偶像到底。
粉丝们心爱的偶像就不再是偶像,而是被人利用的工具。
粉丝给偶像良性的反馈,偶像才能给到粉丝正面的引导,双方都有互相的义务和责任。
而现在的粉丝只会在“偶像独美”的偏执下要求偶像按着自己的想法走,美其名曰为偶像好。实际真的到了需要粉丝发动力量,给偶像积极反馈的时候,粉丝们就选择无视,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反复翻腾无关键要的小事儿让人看笑话。
虽然品牌合作是明星团队的考量,但作为真爱的粉丝并不需要盲目跟从,在大是大非前可以果断站出来,表达不满。
这才是对偶像的维护。
你们偶像跟谁合作路人是不会关心的,但如果你们的偶像因为代言某些有争议的品牌,那就是路人一定会热切关注并且在舆论上给出激烈反应。
总之,看到微博今天这个NARS的开屏宣传真的很无语,不知道又有多少不明真相的网友成为它的消费对象,给它们送钱继续支持一些不法行为;不知道又有多少网友和我一样,记得当年NARS的所作所为和那副嘴脸。
———END———
限 时 特 惠: 本站每日持续更新海量各大内部创业教程,一年会员只需98元,全站资源免费下载 点击查看详情
站 长 微 信: Lgxmw666